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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言文字协会规章制度
时间:2023年12月06日 点击:

语言文字协会规章制度

无规矩,不成方圆。为规范语言文字协会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,调动协会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,建立正常的语言文字协会活动秩序,健全语言文字协会办公制度,提高工作效率,使协会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、制度化,增强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,使工作有章可循、有规可依,特制定《语言文字协会规章制度》,希望大家务必遵守。

总则

第一章总述

第一条本协会为合法正规组织,禁止恶意诋毁、诽谤本协会。

第二条本协会作为青春文学性质社团,为青春语言文学爱好者提供交流平台,促成一个语言文字组织。

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“说普通话,写规范字”。

第二章会员管理

第四条入会退会

1. 语言文字爱好者,愿意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,经过个人申请,本协会内部考核认可者,成为本协会会员。

2.退会须自行撰写退社申请 ,无特殊情况不予受理。

第五条社员管理

1.社员务必遵守理事会安排及决定,须接受并完成社团分配的各项任务。

2.社员可推荐或引荐他人入社,需担任起负责帮助该新人的职责。

3.社员有维持促进社团和谐发展、共同进步及维护社团荣誉、尊严的职责义务。

第三章部门、负责人及义务权限

第六条 成员基本任务

       1.努力学习语言文字知识,培养为人民服务的精神,积极参加活动,全面提高自身素质;

       2.自觉遵守校纪校规、文明自律、尊师爱院;自觉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;

       3.内部成员必须遵守本协会章程,执行本协会决议,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,认真完成本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;

       4.维护本协会声誉,不得在学院做有损学院、协会名誉的事情。

第七条 成员基本权利

       1.对协会工作有建议、批评、监督的权利;

       2.在协会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表决权;

       3.有要求本协会提供正当保障权益和服务的权利;

       4.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;

       5.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,可享受优先受到服务的权利。

第四章协会常务管理

第八条 会议制度

      1.每周定时召开例会一次,所有主要成员需到会议室开会。

      2.任何会议不得迟到、早退,有事事先请假。

      3.会议时需将手机调为静音或者振动,不得影响会议进程。

      4.参加会议时需要备好纸笔,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。

      5.参加会议时,需要认真听其他同事发言,不得插话。

      6.除每周例会外,每部门需要每周举行一次部门内部会议,交流经验。

第五章奖惩制度

第九条 奖励办法

      1.优秀成员的评选条件

1)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,以身作则,表率作用强,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,无任何违纪行为。

2)对协会工作认真负责,积极努力的完成各项任务,在组织需要时能及时奉献自己的力量。

3)待人热情,人品端正,能与协会内部人员有效合作完成任务。

4)对同学耐心,服务热情周到,能为他人着想,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。

5)开会值班时不迟到,不早退,在值班期间能担负起自己的职责,工作踏实勤恳,兢兢业业。

6)对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主动参与,大胆创新,努力为协会活动献计献策。

第十条 惩罚办法

     1.工作作风懒散、不负责任,甚至违反校规或有关工作制度的成员,予以批评警告,甚至罢免职务。

     2.无故不参加会议及其他应参加的活动,或请假未或批准而擅自缺席者,将在协会内部通报批评;每学期无故缺席次数累计达三次,予以罢免;

     3.对营私舞弊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者,勒令退出组织。

     4.一旦成为协会成员,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。如确因特殊情况要推出者,应在退职前向秘书处提出3000字的书面辞职,经同意做好交接工作后方可退任。

第六章 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

(一)会议规定

1)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,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,不得迟到早退。秘书部制定签到表,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,做好考勤记录;

2)在会议和活动期间,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,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,不得聊天、睡觉;不得擅自离场,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;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;如有特殊情况,请举手示意。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,可开除出会;

3)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,不得推三阻四,否则写500字以上的自我检讨;

4)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,提高办事效率,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。

(二)请假制度:

1)因故不能到席者,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。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,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

2)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、考试时间冲突, 该成员在事先说明,则不予追究

3)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,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

4)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、欺骗等手段请假,如若发现,一经查实,即自动退会

5)协会成员迟到3次以上,请假5次以上,旷会2次以上则视为自动退会。

(三)执行与监督

1)每次开会或活动时,秘书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记录,所有记录将作为期末的优干评选依据,并存于协会内各成员的档案中;

2)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主席团和协会各成员加以监督。

(注:本制度如有不足,望协会各成员提出意见,将其完善并正式施行。)





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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